直接回答:药械经营现场核查中,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出现“现行版与作废版并存、岗位拿不到对应文件、修订没有审批记录”等情况,通常会被判定为体系运行缺陷。整改不是简单把旧文件收走,而是要还原文件从起草、审核、批准、发放、修订到作废销毁的完整闭环,让检查员看到“文件怎么管的,现场就怎么执行的”。
判断依据主要有两处:一是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要求文件标明编号和版本号,定期审核修订,工作现场只能出现现行有效文本,废止或失效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岗位出现;二是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同样要求文件制定、修订、作废履行审批程序,现行有效版本发放至相关岗位,作废文件全部收回,防止误用。
常见误区有三类。第一,只换封面不改版本号,修订日期和修订内容没有标注,检查员无法判断企业是否结合法规更新及时修订。第二,旧版制度从质量负责人办公室收走了,但验收台、养护区、门店货架旁仍留存复印件,属于“作废文件未全部收回”。第三,文件发放没有记录,哪个岗位领了哪一版、领了几份、领用人是谁说不清楚,无法证明“各岗位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文件”。
迎检前建议做四件事。一是梳理文件清单,对照GSP和医疗器械GSP条款逐项核对制度、职责、规程是否齐全,重点查采购验收、储存养护、销售追溯、不合格品处理、冷链管理、计算机系统等环节是否与实际经营范围匹配。二是统一编号和版本规则,每份文件标注题目、编号、版本号、生效日期,修订时递增版本号并注明修订原因,保留起草、审核、批准签字。三是做一次发放回收核对,按岗位列出发放台账,收回旧版并登记,留存的作废文件加盖“作废留档”章单独存放,不得混在现行文件中。四是让关键岗位人员说得出自己用的是第几版、主要修订了什么,避免文件是新的、操作还是老办法。
如果是通过洛阳“云核查”接受远程检查,还应提前把电子文件目录和现行版本准备好,确保摄像头能清晰展示文件编号、版本号和审批页,作废文件不要出现在镜头可见的操作台面。需要提醒的是,本文为通用准备建议,具体检查判定以监管部门当期规定和现场核查口径为准,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类别和范围建立体系,不以“通过核查”为唯一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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