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洛阳,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迎接GSP现场核查时,检查人员看的往往不只是某一家门店是否干净整齐,而是总部、配送中心和门店是否在同一套质量管理体系下运行。本文适用于药品零售连锁总部、配送中心、直营或按连锁模式管理的门店,也适合正在筹备多家门店、拟以连锁模式办证的经营者参考;单体药店可借鉴其中“制度—系统—记录—人员”一致的思路,但不必照搬连锁组织架构。具体许可条件和现场判定口径,以主管部门当期规定为准。
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政策解读明确,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,统一企业标识、规章制度、计算机系统、人员培训、采购配送、票据管理、药学服务标准规范等,并对所属门店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;门店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部经营范围,应按总部统一体系开展药品零售活动。这意味着,连锁企业的现场核查不是“总部文件很漂亮、门店各自凭经验”,而是要证明总部管得住、门店做得到。
体系文件建议分成“总部规则”和“门店执行”两层。总部管质量手册、岗位职责、采购验收、储存养护、处方审核、投诉召回、计算机系统权限等制度;门店不要另起炉灶,只保留与日常操作对应的岗位清单、记录表样和异常上报路径。每次制度修订后,旧版本要及时回收或标注作废,门店现场保留的文件、培训内容和系统设置应是同一版本。核查前可随机抽一家门店,让店长、执业药师、营业员分别说明自己在采购到货、验收上架、处方药销售、近效期处理中的职责,答案应能与文件对应。
统一计算机系统是连锁体系的核心。总部、配送中心和门店之间的订单、配送、验收、入库、销售、退货、库存和票据数据应能前后衔接;门店系统中的商品名称、规格、批号、有效期、生产企业、供货单位和注册备案信息,不应与总部基础资料不一致。处方药销售还应与处方审核、药师签名或电子签章、销售记录关联。检查时常用“一个品种倒查全链条”的方式,若系统里有销售记录但找不到配送验收记录,或票据金额、数量、批号与库存对不上,就容易被判定为体系运行不一致。
人员准备不能只靠签到表。总部应制定统一培训计划,内容覆盖岗位职责、处方药管理、冷藏药品、近效期和不合格药品、投诉召回、网络销售等;门店培训后要有提问、考核或实操演练,并对答错、做错的问题再培训。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时间、请假顶岗安排、处方审核权限要与系统设置一致。门店员工不需要背诵全部法规条文,但必须知道“处方药先审方后调配、冷藏药到货查温度、异常药品先隔离再上报”等基本动作。
门店现场要和体系记录互相印证。营业场所药品与非药品分区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、拆零专柜、中药饮片调剂区、冷藏设备、温湿度监测、不合格品专区等,应与经营范围和制度匹配;温湿度记录、养护记录、近效期催销、不合格药品处理不能事后集中补填。若经营范围含冷藏药品,还要看冷藏柜运行、温度报警、断电应急、收货温度查验和冷链交接记录。总部对门店的巡查、考核和整改闭环,也应留有记录。
常见误区有四类:一是总部制度齐全,但门店仍按老习惯操作;二是门店为了凑品种,私自外购或接受总部体系外配送;三是系统基础资料由总部维护,门店实际陈列和库存却未同步;四是培训、巡查、内审只有签名和照片,没有问题清单和整改结果。还要注意,门店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部,门店地址、负责人、执业药师、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时,应先判断是否需要办理许可变更,不能等核查时再说明。
建议核查前做一次“总部—配送—门店”穿行测试:分别选一个普通处方药、一个冷藏药品、一个近效期品种和一笔投诉或退货,从首营资质、采购订单、配送票据、验收记录、系统库存、销售处方、售后处理一路倒查到责任人。发现问题后,按“事实、原因、整改措施、责任人、完成时限、复查结果”形成闭环。若存在多门店系统数据不一致、既往检查缺陷未销号、加盟门店质量责任不清、冷链或网络销售能力不足等情况,建议尽早请专业机构协助梳理,但任何协助都不能替代企业真实运行,也不能承诺核查必然通过。
电话或微信说明情况
微信扫码咨询微信号:dada-9